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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頫的生平经历

作者:xuhc2020-05-19      来源:我爱历史网

赵孟頫于宋理宗宝祐二年九月十日(1254年10月20日)生于吴兴(今浙江省湖州市,为宋太祖子秦王赵德芳之后。其五世祖为宋孝宗的父亲、秀安僖王赵子偁、四世祖为崇王赵伯圭,因孝宗赐赵伯圭宅第于湖州,故而他的后代子孙成为湖州人。赵孟頫的曾祖赵师垂,祖父赵希戭,父亲赵与訔,亦皆仕于南宋,官衔颇高。嫡母李氏,生母丘氏。祖父早死无子,由祖母收他为后。赵孟頫为赵与訔第七子。他十一岁时,父亲去世,由生母督学。

赵孟頫自幼聪敏,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写字运笔如风。十四岁时,赵孟頫因其家世代为官亦入补官爵,并通过吏部选拔官员的考试,调任真州司户参军。

南宋灭亡后,赵孟頫一度蛰居在家。丘氏说,“圣朝必收江南才能之士而用。你不多读书,如何超乎常人?”他因而愈加努力,拜老儒敖继公研习经义,学业日进,声名卓著。吏部尚书夹谷之奇举荐赵孟頫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但他辞不赴任。

元朝重用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元朝行台侍御史程钜夫奉诏搜访隐居于江南的宋代遗臣,得二十余人,赵孟頫名列其首,并单独被引见入宫,觐见元世祖忽必烈。 [7]  忽必烈见赵孟頫才气豪迈,神采焕发,如同神仙中人,非常高兴,让他位坐右丞叶李之上。当时朝廷刚刚设立尚书省,命赵孟頫起草诏书,颁布天下。忽必烈看了诏书后称赞道:“说出了朕心中所要说的话。”朝廷召集百官于刑部,商讨制定刑法。众人认为凡贪赃满至元宝钞二百贯者,都应论死罪。赵孟頫则认为处罚太重,因为钞法创立后的几十年内,已大幅度贬值,用贬值的宝钞来决定人的生死,不足采取。有人见他年少,又是来自南方,不了解元朝国情,指责他反对以宝钞来定罪,是想阻碍宝钞的流行。赵孟頫也理直气壮地反驳,指出:“刑法是关系到人命的生死,必须分别轻重。我奉诏参与商议,不敢不言。你不讲道理,企图以势压人,这是不行的!”那人被说得哑口无言。忽必烈打算重用赵孟頫,但遭到了一些人的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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