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方面,经过五次战役,也深感在技术装备上,中朝人民军队仍处于劣势。在现有武器装备条件下,要想在短时间内歼灭敌人的重兵集团是困难的。
鉴于美国已表示愿意谈判,于1951年6月中旬,提出“充分准备持久作战和争取和谈达到结束战争”的战争指导思想和在军事上采取“持久作战、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据此,适时进行战略转变,由运动战为主转变为阵地战为主,由军事斗争为主转变为军事、政治(外交)斗争“双管齐下”。在作战指导上,还提出了“零敲牛皮糖”,由打小歼灭战逐步过渡到打大歼灭战的方针。
第二阶段
从1951年6月11日~1953年7月27日,为抗美援朝战争第二阶段。这个阶段,中朝人民军队执行“持久作战、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以阵地战为主要作战形式,进行持久的积极防御作战。其特点是:军事行动与停战谈判密切配合,边打边谈,以打促谈,斗争尖锐复杂;战线相对稳定,局部性攻防作战频繁;战争双方都力图争取主动,打破僵局,谋求于自己更有利的地位。1951年7月10日,战争双方开始举行朝鲜停战谈判。从此,战争出现长达两年多的边打边谈的局面。
1951年7月26日,停战谈判讨论军事分界线问题时,竟企图以军事进攻迫使朝中方面就范。8月中旬~10月下旬,“联合国军”采取“逐段进攻,逐步推进”的战法,连续发动了夏、秋季局部攻势。并从8月开始,实施了长达10个月的以切断中朝人民军队后方供应为目的的“空中封锁交通线战役”即“绞杀战”。为打破美国空军的空中封锁,保障交通运输,志愿军发起了“反绞杀”斗争。
1951年夏秋防御战役是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于1951年8月18日至10月22日在“三八线”附近地区展开,依托野战工事抗击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及其指挥的韩国国军局部进攻的作战。在此期间,中朝人民军队为配合停战谈判,还进行了战术反击作战。“联合国军”方面,于11月27日同朝中方面达成以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的协议。
1952年春,“联合国军”方面为扣留朝中战俘,提出所谓“自愿遣返”的原则,反对中朝方面提出的全部遣返的主张,使停战谈判陷入僵局。此时,“联合国军”接受了发动夏、秋季局部攻势受挫的教训,采取以小规模的进攻行动和空军的破坏活动,维持其防线和配合其谈判。
1952年春夏巩固阵地作战是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于1951年12月至1952年8月,利用战场形势相对稳定的时机,为稳固防守阵地,坚守战线,消耗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及其指挥的韩国国军有生力量所进行的作战。志愿军为坚持持久作战,巩固已有阵地,创造性地建成了以坑道工事为骨干、同野战工事相结合的支撑点式的坚固防御体系。从由带机动性质的积极防御,转为带坚守性质的积极防御;由主要用于坚守战线、消耗敌人的阵地防御,逐渐转向以歼灭敌人为主的阵地进攻。
随着阵地的不断巩固,中朝人民军队在打小歼灭战的思想指导下,袭击和伏击“联合国军”,抢占中间地带,夺取其突出的前沿阵地和支撑点,并逐渐扩大作战规模。
1952年秋季战术反击作战是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于1952年9月18日至10月31日,在沿“三八线”附近地区的整个战线上,有选择地对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及其指挥的韩国国军营以下兵力防守阵地实施的具有战役规模的进攻作战。1952年秋,中朝人民军队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线进行具有战役规模的战术反击作战,攻占了“联合国军”许多营以下阵地。接着在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上甘岭战役中,粉碎了“联合国军”发动的“金化攻势”。
1953年春反登陆作战准备是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于1952年12月至1953年4月,为粉碎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及其指挥的韩国国军在朝鲜东西海岸实施两栖登陆的企图而进行的备战活动。“联合国军”被迫放弃进行军事冒险计划,于4月26日同朝中方面恢复中断6个月之久的停战谈判。
为促进停战实现,与朝鲜人民军一起,发起抗美援朝战争1953年夏季反击战役。从5月中旬开始,先后对“联合国军”进行三次不同规模的进攻。经第一、第二次进攻作战,迫使“联合国军”方面作出妥协。
在停战协定即将签署之际,韩国当局声称要“单独干”、“北进”,中朝人民军队为实现有效的停战和停战后处于更有利地位,决定给韩国军队以打击,于7月中旬发起以金城战役为主的第三次进攻作战,迫使“联合国军”方面向朝中方面作出实施停战协定的保证,有力地促进了停战的实现。
停战协议签署
1953年7月27日,战争双方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至此,历时2年零9个月的抗美援朝战争宣告结束。
朝鲜停战后,中国人民志愿军又帮助朝鲜人民为战后的恢复和建设作了大量的工作。1958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返回祖国。
1994年,考虑到朝鲜方面的要求,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召回了驻板门店的军事停战委员会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同年12月15日,派驻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朝中方面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从朝鲜平壤奉调回国,标志着中国人民志愿军正式完成了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