餕余设袵
这是通常所说的合床礼,正式成为夫妻。新娘脱服由女侍接受,新郎脱服由男侍接受,新郎亲脱新妇之盖头,此时侍人持烛而出。此后男女双方正式结为夫妇。
婚后礼
婚后礼,使新妇成为男家的一分子,与男家的亲族融合在一起,所以又称“成妇礼”。成妇礼主要有三:妇见舅姑、妇馈舅姑、舅姑飨妇。
妇见舅姑:妻称丈夫的父亲为“舅”,称丈夫的母亲为“姑”,成婚后的第二天早晨,新娘就早早起床、沐浴,新妇拿着盛着枣、栗和腶修等物的竹器到公婆的寝门外等待。盛有“枣”取早起之意,“栗”取颤栗之意,“腶修”取振作之意。
妇馈舅姑:根据《礼记》,“妇馈舅姑”之礼是随着“妇见舅姑”之后的,新妇亲自侍奉公婆进食,待二老食毕,妇要象征性地吃公婆的余食以示恭孝。之后有“舅姑飨妇”之礼
另有一说,“妇馈舅姑”指的是新妇过门后第三天,就要下厨房烧饭做菜,以馈舅姑。以示自此后将主持中馈,以尽孝道。唐代有“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谴小姑尝”的描述。该俗应是后世的演变发展。
舅姑飨妇:根据《礼记》,“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舅洗于南洗,姑洗于北洗,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归妇俎于妇氏人。”公婆共同以“一献之礼”来款待新妇。
公公在庭中所设的南洗洗爵,婆婆则在北堂所设的北洗洗爵,酬酒后一献礼成,新妇把酒爵放置于荐的东边。饮酒完毕,公婆先从西阶下堂,然后新妇从阼阶下堂。有司把妇俎之牲交与女家送亲的人,以便向新妇的父母复命。“妇馈舅姑”之后,公婆以“一献之礼”酬新妇,以示长辈的关怀。
一献之礼:先由主人取酒爵致客,称为“献”;次由客还敬,称为“酢”;再由主人把酒注入觯或爵后,先自饮而后劝宾客随着饮,称“酬”,这么合起来叫作“一献之礼”。在“献”的环节中,有洗爵的步骤。公公在洗爵于南,婆婆洗爵于北。
一献礼成后,分别下阶。《礼记·昏义》记:“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至阼皆,以着代也。”按照旧时的民居结构,西阶为宾位,阼阶为主位,新妇从阼阶下来,表示从此之后授之以室,代理家政。
舅姑飨宾:根据《礼记》,“舅飨送者以一献之礼,酬以束锦。姑飨妇人送者,酬以束锦。若异邦,则赠丈夫送者以束锦。”舅姑共飨妇之后,公公又以“一献之礼”来款待送亲的人,酒至酬宾,又以一束锦相赠。婆婆酬劳女送亲者,酬宾时亦以一束锦相赠。如果是与别国通婚,则另外赠送男送亲人一束锦。
庙见成妇
庙见礼为“新妇祭行于祖先”——婚后三个月,夫家择一日,率新娘至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该妇从此正式成为夫家成员。自此,成妇礼(暨“婚后礼”)完成。
“成妇”“成妻”之辨
“成妇”是指成为男家的媳妇,“成妻”则指作为一个男人的妻子。
汪中,郑珍,等清儒仔细考证了《仪礼·昏礼》的仪节和称谓,又从《曾子问》分析订婚和解除婚约的种种可能性,目的在于探究:婚姻关系何时成立?因为他们关心的是一个当时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室女守贞”。
“室女守贞”就是所谓的“望门寡”。当一个女子订了婚,还没过门,未婚夫就死了。这样的一个“许嫁女”,能否另许夫家?还是得嫁去夫家奉养公婆,过继个孩子承继香火?与该男合葬?
基本上,主张室女守贞者,表示他们认为成妇重于成妻,一旦订了婚(纳聘),婚姻就成立;反对者则坚持有亲迎合体之实,婚姻才成立,翁姑媳妇关系才成立。
在清朝,因“室女守贞”获颁牌坊的数量很多,经考证,“夫”之称谓的出现,得等到亲迎之夜,婿入妇之寝房、妇言“若非我夫,焉入我室”时才出现。
换言之,“夫妇”一词的成立要等到行过亲迎礼、喝了交杯酒、有“合体”之实时才成立。既然没有夫妻之实,又何来守寡、殉葬、侍养公婆?
实际,直至宋代,女子在婚姻上都具有相当的地位。而按照后世的逻辑,若新妇在未告庙之前去世,只能归葬于娘家,既然得不到夫家成员的地位,那么“室女守贞”、“殉夫尽节”、“未嫁奉养夫家”等习俗,不就非常没有道理吗?清代大行其道的“贞洁牌坊”不是成了黑色幽默么?
这种陋习,实为中国文化中的变异成分,并不合乎华夏礼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