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完法的颁布,不汉从法律上确立了天皇为流治池立,使少数军阀、官僚、贵族、财阀实行寡头专制的日本近代天皇制国家得以巩固和完善,也为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1893年5月,明治天皇以52号救令颁布《战时大本营条例》,规定战时设置由天皇直接统辖的最高统帅部战——时大本营,作为指挥战时日本陆海军的最高军令机构。大本营成员全部由陆海军将校组成,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军部首脑的战时独裁权力。
同时制定了《海军军令条例》,将原隶属于海军省的海军参谋部独立,称军令部,同参谋本部一样,成为直属于天皇的海军军令机关。此后,军令机关的权力越来越扩大。
1900年5月修改了陆海军省令,在《陆海军省职员表》中,明文规定“陆海军大臣由现役大将或中将、次官由现役中将或少将”担任。这就是所谓“军部大臣文官武任制”。
这种体制不仅背离了现役军人不得介入政治、不得在政府中任职的资产阶级原则,也与《军人救谕》精神背道而驰。这一体制为军部于扰、阻挠内阁的施政开了方便之门。
军部不仅可以直接通过陆海军大臣左右内阁施政,还可用拒绝选派陆海军大臣的办法推翻内阁或使内阁陷于瘫痪。这些根据明治宪法总体精神而制定的法令、条例和制度,进一步促使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的扩大与发展。
在“军部大臣文官武任制”体制下,非现役军人不得出任陆海军大臣,但军人却可以担任陆海军省以外的各省大臣,甚至出任总理大臣及枢密顾问官。如1901年组成的桂太郎内阁,从总理大臣到15个省的大臣全部由军人担任,成为纯军阀内阁。
此外,“军部大臣文官武任制”还规定,内阁辞职后,陆海军大臣可以继续留任。因此,担任陆海军大臣的军阀们,遵从军部的意见,执行军部的命令,对内阁的命运并不关心。
这就实际上形成了所谓“统帅权独立”名义下的军部独立体制,军部名正言顺地成为军事独裁机构,结果造成军国主义势力的恶性膨胀。
当然,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有多方面原因但毫无疑问,明治宪法所规定的近代天皇制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明治宪法是日本军国主义擎生和发展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