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力量
八旗蒙古与八旗满洲、八旗汉军是清代八旗组织中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满清的亲军,其基本职能还应是一种军事组织。
每逢行军作战,“地广则八旗并列分八路。地狭则八旗合一而行,队伍整肃,节制严明”。例如,1642年在八旗的主要组织规模刚形成之后,十月,皇太极调用空前雄厚的兵力,第四次入犯明境,命阿巴泰为“奉命大将军”,“率内满洲、蒙古、汉人二十四固山各固山额真官军一半,外番蒙古兵一半往征明国。毁边关入,纵横无敌”,通燕京,下山东,克城“共八十八”,“俘人畜九十二万三百”。明人称为“壬午虏变”。这里所指的“二十四固山”,即含八旗蒙古。不仅入关前(1644年前)八旗蒙古承担着军事上征战,厮杀的使命,即便入关后也是如此。
布局人员
清朝定都北京,北京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屯驻在北京及附近的八旗兵丁称为“京旗”,而被派遣到全国各地的重要城市和军事据点驻防的称为“驻防八旗”。今据1851年(咸丰元年)曾国藩说:“八旗劲旅,以强半翊卫京师,以少半驻防天下”。又据光绪《会典》所记佐领数目:满洲681,蒙古204,汉军268,共有1153个佐领,每佐领姑以200人计算总数在22万人以上。又据京旗占60%,驻防占40%的比例来估计,知八旗蒙古中驻京八旗蒙古在24480人,驻防八旗蒙古在16320人。
继八旗蒙古的建立,皇太极把旗的编制推广到整个蒙古地区,把蒙古分为内蒙古和外蒙古。内蒙古二十四部,陆续编为四十九旗,这种旗主要职能是管理本旗民事与行政。以后,由若干个旗组成一个“盟”(朝廷指定的会盟处),作为中央对旗的监督机构,“不能干预各旗事务,也无权发布政令”,“盟长主要是(各旗)会盟的召集人”。内蒙古四十九旗,设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六盟。通过盟旗制度实行分而治之,把广大蒙古人民固定在各自的区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