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以后,民国政府教育部在清理礼部档案时,发现存档的历科殿试策文颂圣处有颂“皇父摄政王”字样,在皇上之前,并双抬写。后来清理大库红本(皇帝御批文件)档案,也发现自顺治四年以后,内外奏疏多有“皇父”的称呼,与“皇上”并列,与蒋良骐《东华录》记录的顺治五年诏封皇叔父为皇父摄政王、顺治八年追论多尔衮罪状诏中“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等语正好互相佐印。
将史籍中的点滴记载串联起来,可以看到,顺治元年十月,多尔衮先是被加封为叔父摄政王,旋又加封皇叔父摄政王;顺治四年,多尔衮开始不再御前跪拜;大约在顺治四年年底,顺治帝称多尔衮为“皇父”,诸臣上疏开始称“皇父摄政王”,遇元旦或庆贺大礼,多尔衮与皇帝一起接受文武百官跪拜,完全是一副太上皇的威势。
还有朝鲜《李朝实录》中也有一段文字涉及“皇父”,细读起来颇可玩味:“顺治六年二月壬寅,上(朝鲜国王)曰:‘清国咨文中有皇父摄政王之语,此何举措?’金自点曰:‘臣问于来使,则答曰今则去叔字,朝贺一事,与皇帝一体云。’郑太和曰:‘敕中虽无此语,似是已为太上矣!’上曰:‘然则二帝矣!’”意思是说朝鲜国王问手下官员:“皇父摄政王”做何理解?金自点用清廷使臣的话来回复,说是皇父摄政王的朝贺之礼与皇帝相当;郑太和更是看破其中关系,道出多尔衮已做了太上皇,实际上就是说多尔衮已经当了皇帝的父亲。
再看多尔衮死后享受的待遇: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十二月初九,多尔衮出猎时死于喀喇城(今河北滦平),顺治帝亲自祭奠于郊外,命臣民为其服制,用皇帝丧仪,还尊摄政王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神位附太庙(祭祖之地)。这种待遇,除了皇帝本人,只有以旁支入继大统的皇帝的生父才配享用,无论作为皇叔或者作为辅政大臣,多尔衮都根本不可能享此待遇。
根据以上史实,孝庄纡尊降贵,下嫁多尔衮之说似乎是“铁证如山”了。
不过,也有研究清史的学者不认同这一说法,认为张煌言是反清廷的,其诗不能作为史实根据,如真有其事,在当时其他文人的著述中也应该或多或少有所反映。而清末民初刊印问世的大量前清私家著述,除了张煌言的诗之外,没有任何史料可以直接证明太后下嫁摄政王。多尔衮尸骨未寒即遭清算,也从反面否定了下嫁之说,因为如果真有其事,顺治出于维护孝庄和自己的名誉尊严,也应该维护多尔衮才是。况且,帝后分葬在清朝也不乏其例。因而下嫁之说只不过是“敌国”(指南明政权)散布的谣言而已。
据说,当年太后下嫁时曾以顺治皇帝名义诏示天下,操办婚礼的礼部还专门搞了一套婚礼仪规,洋洋六大册,称为《国母大婚典礼》,而这份诏书及《典礼》至今未被发现,只有发现了这两份物证,“孝庄下嫁”之事才算真正水落石出。而一天不发现,围绕这一疑案的不同传说和猜测就永远也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