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著名的波尔多政治学院也归属该校。波尔多第四大学有三个博士研究生院(法学、经济学、人口与管理学、政治学)、16项高等深入研究文凭(DEA)课程和31项高等专业学习文凭(DESS)课程。研究活动既可由研究人员个人倡议,又可由35个受教育部认可的研究中心进行组织;其中多个研究中心属于法国一些大型研究机构,诸如国家科研中心(CNRS)和国家政治学基金会的分支单位。
专业设置
专业包括:法律、行政管理、商法、公证法、欧洲法、国际法、民法、、保险法、社会保障法、商法、刑法、国际法、公法基本法、政治学、欧盟法、红酒法、政治科学、经济与企业管理、经济与社会学、金融学、销售学、国际贸易、比较政治与国际关系、环境经济/技术创新与土地规划、税务学、会计学、无形资产与通讯、城市规划/建筑与房地产法、法律执行法与人权、风险管理、银行/金融与国际贸易、规划经济与土地发展、卫生与社会活动管理、科技与工业管理、企业的创建与革新项目的管理、环境冲击的研究、管理监控与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商务战略与管理、公共服务组织和企业的管理等
学校历史
孟德斯鸠-波尔多第四大学的历史可追溯至15世纪。罗马帝国在外敌入侵中遭到毁灭,波尔多大学也随之毁于一旦。之后,教堂便承担了教学工作,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圣安德鲁教堂(la cathédrale Saint-André).直到教皇犹金四世,于1441年6月7日,在波尔多建立了一所新的大学,由主教彼得布兰德管辖。当时,开设有五大专业,分别是:神学,宗教法学,民法,医学和艺术。这时的波尔多大学由于英法百年战争,一直处于英国的统治之下。
随着法国王室夺回阿基坦地区的控制权,这所中世纪大学也逐渐回到了皇权的控制之下。从16世纪开始,国家越来越多的干涉到学校的事务中来。1679年4月,路易十四颁布法令,试图统一全法国的大学,规定了大学学业的周期以及获得文凭的条件。新的大学制度在波尔多大学并没能顺利实施,学校一度陷入困境。
这一情况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彻底改变。1792年至1793年,旧体制下的高等教育在全法国范围内被取消。波尔多大学也因此消失了长达一个多世纪之久。
在法兰西帝国时期,拿破仑曾在法国十二个城市建立大学,但波尔多却被忽略,未列入十二所城市之一。在不断的抗议声中,波尔多逐渐成立了一些学院,1838年文学和科学院成立,1870年法学院成立,1878年医学院成立,但是波尔多大学却未能重建。
1873年,波尔多法学院定址于彼得布兰德公园,之后于1967年迁至佩萨克校区,最终成为今天的孟德斯鸠-波尔多第四大学。